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《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(2008年第三冊、總第十四冊)》的通知
國稅函[2008]854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:
為落實《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),國家稅務總局印制了《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(2008年第三冊、總第十四冊)》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作為各地稅務機關辦理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的依據(jù)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八年十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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